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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过人生最羞耻、最低谷的时刻,老博士似乎触底反弹了,一下子摆脱病恹恹的状态,恢复成之前精神小老头的模样。下午就搬到鸦巢下的学士木塔,开始帮老伊蒙照顾乌鸦。
嗯,在征得丹妮、史坦尼斯与守夜人三方同意后,他还以自己的名义,向旧镇送了一封长信,详细介绍了野人与异鬼的情况。
当晚,黑城堡木头大厅,守夜人、鹿党爵士、野人统领齐聚一堂。
上首木桌后坐着龙女王、史坦尼斯、波文马尔锡、卡特派克、梅利斯特、老伊蒙六个人。
下方餐桌拉开,留出一片空地,曼斯·雷德颓然跪在中间。
这是在公审塞外之王。
丹妮打算今晚就离开长城,但离开前必须处理好野人的首尾。
“曼斯雷德带领野人入侵长城,必须处死,以儆效尤。既然他是我的俘虏,我就有权利按照我的信仰,把他献祭给光之王。“二鹿严肃道。
“啊!”厅内守夜人、野人低低惊呼。
丹妮不置可否,问四个守夜人:“你们怎么看?”
“从古至今,塞外之王就没有被宽恕的,更何况他违背了守夜人誓言。凡是逃跑的守夜人,一经逮捕,任何领主都有权将其斩立决。”波文马尔锡缓缓道。
“对,无论如何,曼斯雷德必须死。”梅利斯特与卡特派克皆点头赞同。
“判他死|刑没问题,但能不能先吊死,再焚烧?”老伊蒙皱眉道。
“不是焚烧,是献祭给光之王,”史坦尼斯咬牙强调,“祭品必须是活的!”
“我的看法与各位不同。”丹妮嘴角勾起一丝笑意,问道:“曼斯雷德是如何披上黑衣的?”
老伊蒙想了想,道:“大概三十年前,游骑兵塔格尔在鬼影森林巡逻时,意外遇到一个被屠了村的小部落。全村上下,百十口人,只剩一个四五岁大的野人小孩活着。
他就是曼斯雷德,塔格尔将他带到黑城堡,由守夜人抚养长大,顺理成章地披上黑衣,成为守夜人。”
“四五岁”丹妮点点头,又问下首的曼斯雷德:“你为何打破誓言,背叛守夜人?”
“呵呵,因为一件衣服。”曼斯雷德惨笑一声,语气复杂道:“我曾经是一名忠贞的守夜人汉子,也以为会一直干下去。直到有一天,我迷恋上名为‘自由’的东西。
那一次,我在巡逻中负伤严重,随行兄弟担心我撑不到长城,便把我送往一个自由民妇女家中——
嘿,都别这种表情,没有艳情。那是一个老矛妇,很丑,很老。她没那种需求,我也没那个欲望。
养伤期间,她用红色布料修补了我那件被撕裂的斗篷,可回到长城后,指挥官立即让我换上统一的黑色斗篷
然后,我就跑了。”
“呃,就因为这个?”众人惊呆了。
“连选择自己喜欢衣服的自由都没有,我再不能忍受守夜人的生活,我要自由!”曼斯叫道。
老伊蒙沉声道:“在长城以南,凡是遇到外出公干的守夜人兄弟,只凭他身上的黑衣,任何贵族都会给予食物与补给,甚至当成贵宾般对待,连国王也不例外。黑衣即是束缚,也是我们的旗帜与荣耀。”
“我不要这见鬼的荣耀,我只要自由。”曼斯大声道。
丹妮扶额,脑壳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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