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千零六十三章 李勿之(第1页)

“帝释区的阿修罗之门?”

丘司长看着百里青锋,冷笑一声:“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你一个能级十的大骑士,能够在上百机甲战士的镇守下,在无数武装卫星、军事基地的守卫中,杀出重围,逃之夭夭,再大摇大摆的跨越一千八百公里,从帝释区进入我们神洲区,整个过程中,两区的守军、卫星、机甲战士们好像瞎子一样,任由你……”

这位丘司长话没有说完,白道明猛然一声低喝:“住口!”

他神色中满是严峻的盯着眼前的百里青锋,眼瞳似乎因为惊恐,不自觉的稍稍扩张:“你……你真是从帝释区的空间之门中冲出来的?”

“是啊。”

百里青锋点了点头:“不得不说,二十六年里武装卫星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激光武器,更是惊人,如果不是因为我能够通过菱镜进行反射,恐怕都要被那些激光炮烧个对穿了……”

“激光炮?”

丘司长怔了怔。

这个时候,他似乎终于联想到了什么,额头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溢出冷汗:“帝释区……阿修罗之门!?”

一个小时前,调查局还收到了卢龙上将那边传来的消息,里面提及双月界中有威慑力极高的强大生命体冲破了阿修罗之门的封锁,闯入了帝释区腹地,潜伏在首谷市。

由于神洲区就在帝释区旁边,所以也得到了那边的提醒。

本来他们还以为这件事离得比较远,再加上帝释区,尤其是首谷市现在已经布置成了天罗地网,那个强大的生命体用不了就会被揪出来消灭。

但是没想到……

这才多久,这个强大到上百机甲战士联手,几十颗武装卫星同时发力都没有留下的生命体,居然出现在了他们神洲区?

还是神洲六大安全区之一的天华市!?

丘司长看了百里青锋一眼。

这个男人……

资料估评的能级为……

十五级!

用双月界的等级估算——神王!

“一尊行走于人口超六千万,神洲区六大城市市区天华市的神王!?”

丘司长想到这,直感觉眼前一黑,险些要昏迷过去。

“我……我……”

这一下他终于明白为什么白道明让他住口了,十五能级的怪物,一旦将其激怒,而且还是在人口超六千万的天华市中心激怒……

气氛,在这一刻压抑到了极致。

“队长,西装送来了,由于时间紧急,我们只能找到一套普通哲思亚西装……”

这个时候,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

这阵敲门声总算将场中让人几乎难以喘息的气氛打破。

“李……李先生……你看,西装……”

白道明看着百里青锋。

这一刻,他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

稳住!

竭尽所能的将百里青锋稳住!

什么间谍,什么潜入者,有多远滚多远。

无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战斗,绝对不能在天华市爆发。

尽管他们身处天华市地下,但他丝毫不觉得,这几层石土,挡得住一尊能级十五的恐怖存在。

“哦哦,好,谢谢。”

百里青锋说着,又看了一眼几人,尤其是在王素这个女性身上逗留了一番:“能不能麻烦你们出去一下,我要换衣服。”

热门小说推荐
农门娇:宠妻莽汉是只喵

农门娇:宠妻莽汉是只喵

嫁给这个比她大十多岁的汉子是喜如做梦都没想到的这个男人什么都好,就是块头太大,跟一座小山似的,腿长胳膊粗,还不太爱说话汉子对她特别好,还不嫌她长得丑,唯一不好的就是看她的眼神总像想把她吃了汉子小山一样挡在娇妻面前,喘着粗气阿如,今晚我们洞房吧。喜如往他身上看了看,表示很害怕,我不要,太太汉子...

龙门战神

龙门战神

我低调,不是让你们以为我好欺负的!家族的仇,我亲自来,一个人,也跑不掉!...

替身退场,京圈大佬急疯了

替身退场,京圈大佬急疯了

沈家太子爷对女人出了名的挑剔,向暖却靠着那张和他白月光三分相似的脸成功被挑中。她扮演着乖巧懂事天真懵懂的小白花,尽心尽力的做好替身的职责。沈宴时对她也大方,她跟他这两年得了不少好资源,让她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龙套,被捧成了小有名气的二线女明星。直到白月光本人回来,向暖乖巧自觉的提了分手,沈宴时无所谓的放她离开随你...

天命武神

天命武神

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重回少年时代的于浩然,不仅保留着前世的一切记忆,而且还获得了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拥有时间加速的域塔。且看他抢机缘,夺造化,灭仇敌搅风云!这是一个升级装逼打怪的故事...

我的死神室友

我的死神室友

桑榆是一个有阴阳眼的女孩,八岁的车祸后,就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时常会对着空虚处说话,微笑,给人留下了奇怪的印象,等她发现了自己的异常,身边也没有什么朋友了。穆容白天是扎纸店的老板,为活人服务,赚些钞票,养活躯体。晚上是代理死神,为地府服务,积攒阴德,拯救母亲。由于看透了生死轮回,穆容的性格寡淡,没有朋友,不参加...

药王医宗孙小天

药王医宗孙小天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