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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执念(第1页)

旭日初升。

和济客栈的院子里,两架马车整装待发。

一架单辕双马的大车带着车厢,应为乘客专用。赶车的是个中年汉子,竟然只有一只眼与一条手臂。其右手拿着鞭子,空荡荡的左袖掖在腰里。仅剩左眼的脸上布满疤痕,看上去有些丑陋狰狞。而他为人倒也谦卑谨慎,总是低着头沉默寡言。

另外一架双辕双马的大车,堆满了货物,上面蒙着防雨的油布。赶车的便是昨晚的季颜,他年轻力壮,擅长与人打交道,应该是况掌柜身边得力的亲信。

另有两匹杂色与纯黑的健马,由客栈的伙计拴好缰绳、挂上行囊。

潘远带着袁九站在客房檐下,带着睥睨的神态打量着院子里的忙碌景象。当他的眼光落在不远处的一位年轻人的身上时,他禁不住沉下脸色闷哼了一声。

于野,独自站在客房门前的树荫下。

他背着双手,嘴角含笑,翘起脚尖轻轻点地,很是悠闲自得的样子。

昨晚的那场争执,因他而起,也由他平息,而化解危机的手段颇为简单,就是不要酬劳,白跑一趟鹊灵山。如此一来,况掌柜不用辞退潘远惹来麻烦,潘远不必害怕有人分他银子,他于野也能得偿所愿,最终三方皆大欢喜。

“小哥,你的马已备好!”

客栈的伙计与于野打着招呼,并连声称赞道:“啧啧,好马!”

仲坚所赠的黑色健马,毛发锃亮,四肢健壮,体态俊美。尤其与潘远、袁九的坐骑相比,更是高上半头,卓显不凡。

“啧啧,好剑!”

伙计离去之时,不无奉承的又夸了一句。

插在行囊中的青钢剑,足有四尺多长,便是剑柄便有八寸,看上去自然与众不同。

马是好马,剑是好剑。

偏偏主人是个稚气未脱的少年!

“哼,他也懂得使剑?”

潘远瞥了眼身旁的袁九,嘀咕道:“换作他处,老子定要抢了他的马,夺了他的剑!”

袁九的两眼中闪过一抹冷光。

远行尚未启程,兄弟俩已经在算计好处。

“夫人、菜儿,我为你娘俩引荐一下——”

一行三人走出客房,为首的是况掌柜,随后跟着两位女子,一个是三四十岁的妇人,一个是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应该便是况掌柜的夫人与闺女,却并未涂脂抹粉或穿金戴银,而是素衣素裙穿着简朴。

“这是潘远与袁九,均为江湖人士,手段了得,由他二人护送我一家三口前往鹊灵山!”

“哈,见过况夫人、况小姐,有我兄弟随行护送,此去安然无虞!”

潘远带着袁九上前见礼。他一改以往的粗莽蛮横,变得规规矩矩。即使袁九也难得挤出一丝笑容。

“两位壮士,拜托了!”

况夫人敛衽回礼,仪态大方。叫作菜儿的况小姐也欠了欠身子,神态端庄、不卑不亢,显然是位知书达理的大户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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